一、参加雇主责任险的员工出险后,本人应立即上报所在部门/中心,部门/中心负责人或经办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在事故发生后48小内上报行政事业部。故意或因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二、员工上下班途中责任,仅在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对上下班途中的全责、主责交通事故以及意外伤害事故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因投保时已患有的疾病发作或分娩、流产导致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情况下的损失保险公司不予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