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党委统一部署,10月19日上午,学校第十二届党委第三轮巡察第三巡察组专项巡察校办企业工作动员会召开。校纪委副书记、纪委办主任马广见,校党委第三巡察组组长、审计处处长喻娜,第三巡察组副组长汪红弟、杨穆龙及全体组员,校办企业班子成员和全体职工参加会议。会议由学校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戴兆国主持。
会上,马广见传达了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会议精神,喻娜就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和通报。
喻娜表示第三巡察组将紧紧围绕“四个聚焦”监督重点要求,把握校办企业职能责任,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检查党中央、省委及学校党委决策部署落实、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及整改实效等情况,坚持依规依纪、科学统筹进度、坚持同题共答开展巡察工作,以高质量巡察成果推动校办企业高质量发展。
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蒋建伟作表态发言。他表示,此次专项巡察是对校办企业全面从严治党、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工作的全面政治体检,公司党总支坚决贯彻学校党委巡察工作部署,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支持配合保障巡察工作开展,如实汇报工作、提供材料,诚恳接受巡察监督检视,直面短板不足,从严抓好整改,并以此次巡察为契机,真正将巡察工作的成效转化为推动校办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据悉,党委第三巡察组将在校办企业工作3周。巡察期间(10月19日至11月8日)分别设信访接待窗口:学校花津校区文典楼A706室,为增强保密性、有序安排信访,信访人员可通过电话0553-5910407预约;邮政信箱:安徽师范大学巡察办转第三巡察组;意见信箱:安徽师范大学花津校区桃李苑餐厅门口(东侧)、安徽师范大学赭山校区图书馆南面门口;电子信箱:ahnudsxcz@163.com;信访接待电话:手机15298384727(只接收短信)。受理信访接待和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截止时间为11月5日。根据学校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规定,巡察工作组主要受理反映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问题,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联系电话:0553-5910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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